[新聞] 誤以為不用報稅 不是補稅了事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0-03-22 02:54:17
2020-03-19 13:45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提醒,報稅是國民義務,綜合所得稅需由納稅人主動申報繳納,只有全年收入
不到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的情況,才能免辦結算申報,其他人就算享用別的節稅方
式而免稅,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向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
官員指出,最近查核發現轄區內有位黃先生(化名)沒有報稅,但是他在2017年全年所得
合計高達70餘萬元,已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
官員表示,事後向黃先生瞭解才發現,他當年就醫費用很高,自己試算全部都列舉扣除後
,當年大概也不用繳稅了,就誤以為不用報稅,最後不僅遭國稅局補稅處罰,而且醫藥費
也不能列舉了,只能用標準扣除額核算課稅。
官員提醒,綜合所得稅當中的列舉扣除項目,首要條件是納稅義務人依法申報,舉證確實
有該項支出,構成其生活負擔,才能准予扣除,否則就只能適用標準扣除額。
官員表示,若納稅義務人不符合免報稅條件,又想主張適用列舉扣除額,請記得一定要在
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否則一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後,就只能適用標準扣除額,
不得再主張欲採用列舉扣除額。
官員也再次提醒,納稅人如果想適用列舉扣除額,不論計算結果有沒有應納稅額,都要檢
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期辦理結算申報,國稅局才能據實核認,否則等國稅局發現未申報,
直接核定補稅,將無法改按列舉扣除方式核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42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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