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贈與稅

作者: readytodie (deathreborn)   2020-01-20 02:24:45
我要匯給我爸770萬 可以利用夫妻贈與免稅的方式處理嗎? 我先匯給我太太220萬 我跟
太太再分別匯錢給我爸 這樣一年我可以給他440萬 這個方法可行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1-20 19:53:00
可以啊!但不要你今天匯款給你太太(配偶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然後立刻你太太又匯款給你爸爸,這就太誇張了。不要讓國稅局人員難作人。
作者: Exc4liboor (看屁還看?)   2020-01-20 23:22:00
樓上,這根本沒差,都是合法的
作者: cka   2020-01-21 00:12:00
但是你幹嘛匯給你爸 通常財產都是往下傳 你反過來繳兩次稅
作者: saur176 (YA哥)   2020-01-21 00:46:00
網路上看到國稅局的宣傳都會強調,父母“各自”贈與220萬稅額,但都沒有說父母互贈後再轉贈孩子的。T大是因為怕實質課稅條款,因為很明確是一次要移轉440萬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1-21 22:00:00
這就是學說上的「連環贈與」,不少學者都認為要依「實質課稅原則」來課徵贈與稅。
作者: saur176 (YA哥)   2020-01-21 22:44:00
還有就是制定契約時,說要贈與660萬,但分別在三個年度贈與220萬,也是有爭議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1-22 01:00:00
「連環契約」會被抓到,主要還是密集進行相關的法律行為。 不論動產贈與或不動產贈與,祇要當事人間有贈與意思之合致時,即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所稱之贈與。(其實還是那個贈與人不會應對的問題,如果事先找個真懂這個的專業人士,不要講成一個贈與契約分三年各給付220萬,而是三年各一個贈與契約的話,可能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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