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辦理遺產稅問題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9-11-08 00:59:36
我奶奶在民國98年左右去世
在那時
有去國稅局調出她的財產名細出來
並辦理繼承
後來在101年時
我姑姑去世了
由於她全家都已經移民到美國幾十年了
我姑姑在台灣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所以我姑丈也就沒有在台灣辦理遺產稅
但現在突然有接到地政事戶所的通知
她們在調查土地時
發現有三筆土地(沒房子)是屬於我奶奶的
要我們辦理繼承
單子上寫的繼承人的名字
變成我爸跟兩個叔叔與我姑丈跟表妹的名字
原本有拿到這些人的授權書要去辦理繼承
但到最後一關時
地政人員說要有我姑姑的遺產稅完稅證明
可是我姑丈人在美國
也不可能回來辦理
有去國稅局詢問過
我姑姑名下已沒有財產
因為地政人員發現這三筆土地時
我姑姑已去世
所以自動把我姑姑的位子換成我姑丈跟表妹的名字
那麼
如果我要讓我姑丈跟表妹授權我幫她們辦理遺產完稅證明
那授權內容要如何寫?
因為國稅局內就沒財產
但如果沒辦理繼承這三筆土地
又怕被地政人員打槍說完稅證明上沒有寫到有繼承這三筆
所以不讓我辦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11-08 13:51:00
姑姑的遺產就是奶奶之遺產的民法應繼分。遺產稅申報書上不就有「遺產稅案件申報委任書」嗎?不懂就花錢請人協助處理啦!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9-11-12 12:02:00
了解,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