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公司漏報薪資收入(短少)

作者: trink (逸)   2019-05-10 16:55:04
今年報所得稅時
下載所得清單
發現去年前公司(去年離職)
申報的薪資所得少於實際收入非常多
(應該非蓄意,之前申報都正常)
這種情況,是否要主動提出所得稅更正?
如果不主動提出更正,補稅時是否會有額外罰金?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69/6146558495869411757?ta
gCode=
上面連結提到:
屬稽徵機關依規定應提供而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者免予處罰
那這種情況是否包含在內?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9-05-11 05:06:00
你收到的扣憑寫多少?
作者: trink (逸)   2019-05-11 08:16:00
沒有收到扣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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