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幫忙溢開發票的承辦人員有無違法?

作者: emmy781221 (Emmy)   2019-04-03 21:39:04
因為前公司無故當天解雇我,現在除了走調解會及事後申訴檢舉
我另外想跟國稅局檢舉前公司長期不定時溢開發票給客人
EX:客人要求住1300,開1500~1800,多開的收取5~10%%稅金
但這樣除了對公司罰款
在職或離職員工因站櫃台需配合溢開,這樣幫忙承辦人員有無偽造文書,以及是幫助詐欺
的問題?
畢竟我也不想害到其他同仁~
謝謝回覆
作者: Haoer (火宅之貓)   2019-04-03 23:15:00
開錯發票急的是開出的人,而不是國稅局,收1300,開13000國稅局只會收到更多的稅,吃虧的是花錢的人~~你想國稅局會理你?又不是漏開發票至於 1300開1500~1800 ,很多是因為公司只補助這麼多~~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19-04-04 01:16:00
可檢舉但無具體事證(你如何證明是真的溢開),或金額太小國稅局不太會處理。可朝賣發票做檢舉,是會罰公司。公司會不會推給員工辯稱非公司所為,或公司轉向員工索賠等事項請先考慮
作者: emmy781221 (Emmy)   2019-04-04 02:28:00
可是我們沒有賣發票,就只能溢開而已證據的話,我手邊有幾筆紀錄實際和溢開金額,還有那三筆的日期可提供,還是需要住宿明細和發票影本嗎?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4-04 06:19:00
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俗稱:賣發票),分別違反商會法,刑法!
作者: asd5asd5asd (愛跳舞的鯨魚)   2019-04-04 08:47:00
樓上專業人士
作者: Haoer (火宅之貓)   2019-04-04 16:05:00
你以為這件事國稅局不知嗎?同業都這樣做至於賣發票,你有合法繳營業稅、所得稅,國稅局不大會來賣發票會出包就是因為真的是賣發票,最後沒去繳稅,然後GG
作者: ting701 (耀你館)   2019-04-05 08:28:00
檢舉要憑證為證,如果是自己的筆記,就被為難承辦人了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9-04-05 09:16:00
業務往來和金流事證不明確就不會理你 不然國稅局光處理私人恩怨告發檢舉的就不用幹其他事了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9-04-06 01:36:00
不要拿國稅局來處理自己私人恩怨
作者: aflan5420 (想飛)   2019-04-06 19:46:00
飯店業很常見,我是覺得溢開發票對國稅局來說只有多賺稅金而已,實務上你把它看做是給客人的銷售佣金,反正我稅金照付,你管我銷售額要賣多少
作者: a020029938 (www)   2019-04-11 00:47:00
收1500元開1500元在退200回饋金是不是一樣!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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