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友,版上應該也很多人
會自己從國外進貨回台灣賣
例如是ㄧ些彩妝/服飾/家具/家電等等
因為並不是非常大戶,所以會委託給代購
或者請代運業者協助報關在付他運費這樣子。
通常老闆們ㄧ定會盡量找免關稅(低價商品)
或者貨運行本身就幫你包税的合作,但是他們不會給我們運費發票/報關明細。
(通常代運業者他們也是自己會低報進口)
像Helpbuy代購版的全都是包税不給發票的。
而國稅局似乎好像也不認同國外店家開的發票
代寄那邊也沒給關稅單,或者銷售勞務的發票
而我們卻給買家5%發票,等於商品完全沒有成本進項能扣。
那想請問這時候應該怎麼扣進項的金額?
版友們通常有其他的操作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