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我本身因為在學身分是掛在父母底下的被撫養人身份,
國稅局寄到家裡的試算表單我也一併與我爸媽的部分列在一起,
並且家戶扣除額與應繳稅額也都計算好了。
但我自己因為有自然人憑證,想說試用看看線上報稅系統,
(因為今年已經開始工作,明年會換成我申報,爸媽報被撫養)
但是弄一弄就把我自己的部分儲存上傳報出去了!囧rz
請問如果我父母那邊再依照國稅局寄來的單據去申報我們一家的部份的話,
這樣他們那邊會無法申報嗎?(因為我個人的已經自己在系統申報了)
請問這樣可以直接讓我爸媽拿國稅局單據直接報稅嗎?報的當下會不會出問題?
或是我這邊可以用我的自然人憑證去幫全家報嗎?
如果我這邊不申請撤銷,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不好意思,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