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由於去年有做了一次手術,加上一些後續醫療行為,因此手頭上大約有40萬的醫療收據,
這些部分已經下載過網路報稅資料,但都沒有顯示出來,必須要自己申報列舉才行。
今天早上跑了一趟國稅局,
承辦人員說我自己在網路報稅軟體上面輸入那些沒有自動顯示出來的項目後,
再把單據拿給國稅局審核即可,但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 我用網路報稅軟體把所有項目輸入後,是先上傳報稅後,再把相關單據拿給國稅局嗎?
還是先把所有項目輸入後,不上傳報稅,拿給國稅局單據,等審核通過再上傳報稅資料呢?
2. 這些項目中,有一筆250000的手術費用,但已經申請公司團保給付58700,
那我申報列舉此項目的時候,是申報191300對嗎?
3. 假設我明天把所有單據拿給國稅局,國稅局多久會完成這些額外列舉項目的審核呢?
審核結果國稅局會怎麼通知我呢?
4. 如果審核不通過或是部分通過的話,那需要繳的稅和我上傳的報稅金額可能不同,
這樣的話到時候我要怎麼樣繳今年的稅呢?
假設我用信用卡繳稅的話,國稅局系統會自動扣我新的金額嗎?
謝謝各位的不吝回答!
新增問題:
5. 剛剛又試了一次自己新增列舉扣除額項目,但是系統說我已經有這個項目了,
無法新增,所以我是直接把我要新增列舉的項目的數字加上去用修改的方式即可嗎?
6. 把醫藥及生育費這個項目修改成新的數字後,我從原本的需要繳稅變成了可以退稅,
我在最後的頁面輸入了我的退稅帳號,但是如果最後審核沒過,我要怎麼補稅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