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拍國內外發貨,繳稅怎麼認定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18-01-18 15:41:09
雖然爬了很多文
但還是覺得國稅局在網拍繳稅的定義上
有很多種版本,而且都是可以視情況更改的。
1.賣家在國外留學,兼差代購
直接從國外寄商品給台灣買家
這部分還需要在台灣辦營業登記繳營業稅嗎?
Ps:印象中有爬文到是不需要的,但我覺得這樣對在台灣開店販售的賣家不太公平,因為是
不是從國外直接寄回的,稅務人員並不知道,這地方感覺有心人士可以含糊帶過或者欺騙,
除非稅務人員有假裝買家,真正買過才知道。
2.台灣代購賣家接受委託從國外進貨回來
代買費才收商品的總額5%而已
但實際匯入帳戶的商品金額每個月超過20萬
則需繳5%營業稅,那不就等於完全沒賺錢嗎?
還是有其他辦法? 改成銷售勞務?
如果代買ㄧ樣要開商品總金額的發票
但是國外的進貨收據,國稅局又不採納
沒辦法用進項折抵,那是不是只剩把5%的營業稅灌在客人的商品金額上這個辦法?
3.代買跟代刷卡的意義其實ㄧ樣,只差在代買多了ㄧ道轉寄的動作,這裡感覺國稅局在課稅
方式上,代買跟代刷也有很大的不同。
實在是搞的小弟好亂
因為問會計事務所
他們對於網路近年興起的交易稅
其實也回答的不是很清楚
想請教資深前輩幫幫忙。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1-18 19:51:00
可以谷歌做點功課...........
作者: chungjan (fly)   2018-01-18 21:13:00
Q1.理論上要辦營登,目前國外電商平台會切割2塊,屬國內的部分要繳營業稅Q2.總額繳營業稅,國稅局目前看法:訂購者直接匯款國外商家,國外商家付差額(佣金)給國內代購者,才是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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