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綜所,來稅單,可扣抵稅額

作者: showyan (言兒)   2017-09-12 09:53:14
如果國稅局來單要繳104年稅金,但如果我撫養父母後是不須繳稅,請問父母的股利可扣抵稅額是否能主張,因為原本父母有報稅退稅,但撤銷後,併入我的,國稅局要我繳回,說查核後的可扣是不能退是這樣嗎,我看稅法並無這條,我該如何爭取
作者: the1 (會計帳務稅務諮詢)   2017-09-12 10:31:00
因為可扣抵稅額已經退稅予父母了 你若要申報扶養當然要繳回當初父母收到的退稅金額!!比如說 父母收到退稅金額1萬。你改報父母扶養抵國稅局要你補稅金6千好了 所以原本退1萬 現在只能退4千沒有這麼好 兩邊都給你退 那大家就都不用繳稅了~
作者: showyan (言兒)   2017-09-12 10:42:00
不是的理應一正一負不須再繳再退,他是不退稅我還要我要繳回
作者: the1 (會計帳務稅務諮詢)   2017-09-12 11:17:00
程序依然要走 先繳回父母的退稅金 你再報扶養計算出你應繳的稅金 應納稅額>父母可扣抵稅額 你依然要補繳104年的稅~
作者: showyan (言兒)   2017-09-12 12:22:00
撇開可扣抵,應納稅額是0
作者: conk (conk)   2017-09-12 13:23:00
把國稅局寄來單子PO上來,比較好理解,你說你說,他說他的還是無解啊....另外,你父母親幾歲?
作者: Haoer (火宅之貓)   2017-09-13 22:12:00
假設已經退稅給你父母,那表示你父母已經申報你沒申報,現在國稅局要你補,你要如個申報扶養已經申報完的父母? 記得每年都去申報就不會有這些問題,現在木已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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