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本身是個領薪的上班族
假日我會在FB上揪一些聯誼活動, 是主揪人
比如說出去玩,餐廳吃飯,唱歌,遊樂園玩,辦些小遊戲之類
想多認識些朋友,然後訂每個人會收取一些費用來支付開銷,
人數少分擔會多一些,人數多費用就會降低,
我自己也參與在裡面,我有時也是有負擔一部份金額,
有時候人多點還會請一些人幫忙當工作人員有支付薪水但是我沒開任何單據
一場活動大概會總收到5000左右,然後扣掉所有開銷
結算金額下來多出個2~300甚至500元我自己收下為了下次辦活動順利,
結果可能有人眼紅吧 去檢舉我有賺錢沒繳稅
現在檢舉人用FB上活動的資料檢舉我, 收到國稅局的調查公文要我去說明,
我費用幾乎沒有什麼明細, 只有FB上多少人要繳多少錢,
FB也沒寫支付什麼東西消費的單據都沒留,不知道會不會要補繳甚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