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繼母扶養補稅問題

作者: ypfbkg (被正妹同學KO了)   2017-02-02 20:48:45
過年前收到父親的補稅單,父親有申請扶養奶奶且超過70歲
但補稅單上卻說,經核定扶養奶奶只有85000,非超過70歲的127500
報扶養也有5、6年了,就今年收到補稅單
中午詢問國稅局後,原因是因為戶口名簿上的稱謂是家屬,非尊親
所以只能扣除85000
剛查詢戶籍謄本上的稱謂確實為家屬,但奶奶是爸爸的繼母
在戶籍謄本上奶奶的配偶是爺爺(歿),加上爸爸的父欄也是爺爺的名字
中午電話中,國稅局承辦員說,他們是依據戶籍謄本上的資訊作為依據
說如果真的是有母子關係,需要向戶政單位提出修改
我想問的是,我是否可以直接就戶籍謄本上的資訊
爸爸的父欄及奶奶的配偶都是爺爺的名字,做為親屬關係呢?
如果不行的話,要向戶政單位提出修改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是否有類似的修改,謝謝
作者: ikaria (黃)   2017-02-02 21:14:00
是直系姻親尊親屬呀,請他讀一下民法吧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7-02-03 16:35:00
可能是因為當初未辦收養手續,加上爺爺已去世的關係
作者: ypfbkg (被正妹同學KO了)   2017-02-03 20:31:00
但我爺爺已過世20年up,今天打電話到戶政…說一定要親自去一趟,說電話說不清楚…囧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7-02-03 21:04:00
就如一樓所說直系姻親尊親屬,可咕狗 28年上字第2400 給承辦人讀讀。 收養則是成為擬制血親,法律上就當作母子兩種情形不同的。#1BwXgl_U <--https://tinyurl.com/hpuho4e
作者: the1 (會計帳務稅務諮詢)   2017-02-04 06:14:00
父親身分證上母親的欄位不是繼母的名字 當然就不是你父親的母親。要通過收養你父親身分證母親欄位變更為繼母名字國稅局才允許你父親扶養繼母且因無收養繼母也不是父親的家屬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7-02-04 13:31:00
照國稅局的說法,直系姻親尊親屬就可以,又沒要求要收養像岳母也是直系姻親尊親屬,實務也允許報扶養
作者: ypfbkg (被正妹同學KO了)   2017-02-04 21:39:00
感謝各位的幫忙,我打算18號去戶政解決稱謂的問題因為從舊的戶口名簿上看到關系是母子,但新的卻是寫家屬非尊親不知道是不是登記錯誤還是如何
作者: TOYOTOMI (偷油偷米)   2017-02-05 10:41:00
最重要的是要看爸爸的母親欄位是誰吧...如果是爸爸的生母而非繼母...那就表示當年沒有辦理收養所以奶奶就算是直系姻親尊親屬...就不能用母子方式扶養要跟國稅局主張類似岳父母的方式來申報扶養
作者: zero90179 (Pzero)   2017-05-01 00:29:00
所得稅法僅規定直系尊親屬,故奶奶雖為爸爸的繼母,與你之間仍是直系親屬,是可以扶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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