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增值稅(分次移轉)

作者: yqkmc (yqkmc)   2016-10-12 12:36:21
家族有塊地 持分情形特殊 稍簡述如下:
原持分係 爺爺+家父+叔叔A (民國60年代之事)
爺爺過世後 他的持分由叔叔們B+C+D繼承 (民國90年代之事)
最近叔叔A欠債導致他的持分部份被法拍
其他共有人都有收到通知
討論的結果是 不願落入外人手裡(擔心日後需變賣會麻煩)
但是大家也沒財力去吃下這部份持分
接著有個家族交情深厚的好友E知道此事
願意出資購下這塊地 大家都覺得這樣還蠻圓滿的
就我所知 最後是第四拍
由好友E出資 以家父名義優先承購 去買下這塊地
再來就是家父要移轉這塊地給E所遇到的問題
因為理解錯誤 土地增值稅有點失算
叔叔A持分a部份的土增稅 應由法拍款償還 這部份ok
然後這a部份再買賣移轉給好友E
家父應當再負擔增值稅
作者: SBK (sbk)   2016-10-12 20:10:00
你爸的土地謄本應該有兩個前次例如60年11月,權利範圍b105年9月,權利範圍a,報稅時用105年9月的那一部分去報即可稅務局不會強制你選擇先用哪一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12 21:55:00
同上,可自選前次移轉現值。
作者: abcjoe61115 (abcjoe61115)   2016-10-12 22:10:00
推SBK!!最佳解~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12 23:18:00
但房地合一稅這一塊要注意資金流程就是了,怕國稅局會刁難。當然在法拍前借款的整個流程及法律行為就要做好了。
作者: kumafish07 (隨波逐流)   2016-10-13 01:13:00
a部份如果有全部移轉掉是可以指定前次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13 18:10:00
如果一開始找個有經驗的地政士規劃處理的話,應該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波折了。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6-10-13 18:34:00
方案1,就送更正申請書去,承辦人咬死說不行就叫他出公文駁回然後打行政救濟方案2,撤案,然後重新送一份新的有選擇前次的案子進去在核定一次
作者: SBK (sbk)   2016-10-13 19:10:00
實在很好奇,是哪個地方稅務局說不行代書用網路申報,想用哪個前次就用哪個根本不須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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