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樓社區跟仲介收帶看費一次50元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7-07 16:12:48
※ 引述《s9105106 (阿毛)》之銘言:
: 這屬於對外營業收入
: 應跟國稅局申請
: 月收20萬以下
: 也要開收據
: 月收20萬以上
: 要開發票繳營業稅
: 請問這些問題要怎麼檢舉逃漏稅?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600W/WebMail/AM
不過,檢舉我猜應該是沒啥用。
帶看費應該是清潔費啥的東西,應該也不是啥營利事業。
不過,用這邊檢舉的效率還不算太差。
之前有匿名檢舉過,而且還是在報稅旺季的時候,差不多一兩周就可以看到結果了。
不過最賭爛的是,我之前檢舉的那家小吃店:
明明生意超好還請了好幾個人,開店還要付房租,
怎麼算營業額都要超過20萬才做得下去,
結果國稅局最後居然拿一張新的本店免用統一發票貼紙給他,真的很瞎。
作者: iorz (如果有一天)   2016-07-08 17:02:00
台灣官員一整個就是瞎
作者: jaylovejolin (汪踢CURRY )   2016-07-13 03:25:00
沒用啦 台北松山區某家麵店 我檢查好幾次都說有用我從來就沒有看過 他們有用過發票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6-07-13 07:41:00
樓上不會錄音錄影喔? 人家稽查員臉嫩嫩的去買就是有開阿光用嘴巴說稽查員也可以認為你是有糾紛惡意檢舉的阿~
作者: jaylovejolin (汪踢CURRY )   2016-07-13 11:22:00
你要手機一直拿著錄影 也不是一個容易的事
作者: behemoth (貝西摩斯)   2016-07-14 12:23:00
有沒有開發票其實跟有沒有課營業稅無關不開發票就是國稅局對照參考標準予以課稅會不會國稅局的人把你的訴求搞錯了?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7-14 14:29:00
應該是國稅局懶得處理,因為我檢舉函都跟他講不可能是免用這個營業額一看就知道一定是要開發票的,不然連人都請不起不過,手機拿著錄影還滿簡單的,放襯衫口袋就行了
作者: behemoth (貝西摩斯)   2016-07-14 15:09:00
基本上檢舉不可能不處理,只是看怎麼處理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6-07-17 08:53:00
小吃店要看賣什麼,也有規定麵店便當店超過20萬不用開發票
作者: iloveonew (Berlin)   2016-07-25 09:41:00
檢舉過好幾次了...沒用...帶看就檢舉..合法但不合理我同事~死都不付錢~反正他之後也不經營那棟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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