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綜所稅逾期申報及網路申報要更正

作者: conk (conk)   2016-06-03 16:23:00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截止,尚未辦理申報者,請儘速補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
105年5月3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因工作忙碌或一時疏忽,致未能於期限
內辦理結算申報者,請儘速補辦申報。
  該所提醒應申報綜合所得稅而尚未申報之納稅義務人,應儘速填寫人工
申報書補辦申報,如經計算有應納稅額者,須於申報前先向金融機構代收稅
款處以現金繳納,不得使用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及ATM自
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稅款,並親至或郵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辦理(不受理跨區收件),以免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受罰。
納稅人如尚有任何稅務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本所上
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圖片: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
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15H http://goo.gl/KRkmBp
http://goo.gl/Bl4o6Z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網路申報資料之更正方式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05年5月31日截
止,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結束後,始發現有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之情形時,
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以免受
罰。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採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截止後,發現有短漏報
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
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及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
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若計算結
果有應補稅額者,應立即主動補繳稅款,檢附繳款書證明聯併同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
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 林秉毅
電話:04-23051111轉5208
http://goo.gl/Z21XIr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網路申報者,如有須檢具之證明文件,
應在今(105)年6月13日前寄交國稅局!
  北門區江先生來電詢問:今(105)年5月已使用網路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
,且申報列舉扣除額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租金支出等列舉扣除額,相關附件
應如何繳交?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網路方式申報
者,除依稽徵機關提供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之扣除額,可免檢附繳費單據或證
明文件外;其餘如有依規定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單據資料,須列印「應檢送各
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併同單據文件於今(105)年6月13日前送(寄)至戶籍
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即可。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黃股長
聯絡電話:(06)7230284-200
http://goo.gl/dcuN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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