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報稅問題

作者: layla1123 (Layla)   2016-05-28 15:07:35
各位好~
今年是第二次報稅 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想請問各位有關離婚後報稅的問題
情況如下所示:
在申報103年部分所得稅的時候是夫妻合併申報的
於今年105年3月分居 4月離婚 目前雙方已無聯絡
現在申報104年度所得稅的時候是否可以直接以單身方式申報呢?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作者: iamsgogo   2016-05-28 17:26:00
當然不行,明年才可以
作者: weitse111 (豬皮^m^)   2016-05-28 18:13:00
現在是報104整年度的所得,用邏輯想想看吧......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6-05-28 19:50:00
咕狗->"年度中結婚或離婚,當年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
作者: stanleysssh (stanley)   2016-05-28 23:46:00
還是要合併申報,不過應該可以試著用分居的方式去處理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6-05-29 12:13:00
自己報自己的,頂多等幾個月後讓國稅局寄稅單補稅而已吧?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6-05-30 18:13:00
咕狗 國稅局的資料都說可以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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