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xc66 (Worked in Czech)》之銘言:
: 網路版申報系統
: "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如全戶利息所得超過27萬元,
: 由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就其利息所得在27萬元限額內予以減除,
: 減除後如有剩餘,再由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者減除;
: 如全戶利息所得在27萬元以下,則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 這部分就看不懂了
: 請教何謂 "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
: "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
: 能否請專家幫忙白話一點解釋或是舉例說明 感謝
第四式或第五式會把夫妻的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第四式: 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所得 + 配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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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 分開計稅者
第五式: 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所得 + 本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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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 分開計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