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使用列舉時,扶養親屬的利息所得

作者: maypcc (The K)   2016-05-10 06:45:28
這次申請我會扶養奶奶65歲以上和我媽57歲
我會用列舉扣除,而她們有利息所得
爬文有看到60歲以上,沒有工作的話,就可以不附上收入證明
請問一下若是銀行/郵局的利息,用綜所稅軟體會自動帶入的利息
這種也可以不用附上嗎?(直接將奶奶的利息收入砍掉?是這樣子嗎?)
就我所知使用列舉時,房貸利息要和利息所得扣除
簡單來說
60歲以上被扶養的利息所得我們可以自行砍掉的是嗎?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5-10 06:54:00
要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也要申報他的所得,不是刪除超過60歲不看所得皆能扶養,但利息所得有27萬的免稅額房貸利息和儲存特別扣除額(27萬)會相抵。儲蓄特別扣除額不論你是否列舉,只要有扶養就要填入利息。如果你覺得不划算可以不扶養他們。房貸利息-儲蓄特別扣除額後才是你可以列舉的房貸利息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5-10 08:05:00
我想您也許回去爬爬之前看的文章,應該沒人會寫60歲以上利息收入免計,我個人猜是寫60歲以上直系尊親屬有無收入都可列為扶養親屬之類,但可列入並不等於划得來...-.-
作者: tatina927 (tatina)   2016-05-10 08:48:00
沒有規定寫60歲以上利息免計啊!是否記錯? 扣一扣絕對還是划算的,他們的免稅額度一定大於可扣額度,最簡單就是妳先算自己的要繳多少,再報扶養他們要繳多少,金額減少,當然就申請扶養囉!
作者: hateh (hateh)   2016-05-10 14:57:00
借問一下 親屬給自己扶養 可否我的部份選標準扣除額 親人部份選用列舉扣除額 我看軟體好像沒辦法這樣選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5-10 15:58:00
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是以申報戶為單位,只能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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