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稅 分單繳納 的意義

作者: leochang (leo)   2016-02-17 12:35:57
親戚往生,有子女三人
其中一子不肖,敗家又負債
不願意繳納遺產稅
其餘兩子女想先繳納
便依據法定應繼份
申請分單
OK~~~國稅局准了
可是公文卻寫:
好~~我給你分單
但是不肖子未來若不繳遺產稅
你也休想逃跑
我還是會找你討債!
靠...那請問分單的意義在哪裡啊?
乾脆跟不肖子一起擺爛好了...
難道繼承人中有窮鬼的時候
有錢的繼承人只能自認倒楣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17 15:25:00
被繼承人的遺產在未辦理分割之前,是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的狀態。需要繳到遺產稅的財產不在少數,覺得很委屈的話可以拋棄繼承,或完全不處理,讓國稅局處以罰鍰。財產會被課徵遺產稅已經不是小數目了,又知道子女不肖的問題,生前不規劃,死後留給後代收拾爛攤子,那也剛好而已。
作者: steve0154 (阿丞)   2016-02-18 11:11:00
遺產稅未繳清前是不能處分遺產的,他不繳也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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