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種規模是不是該開公司節稅了?

作者: cfopark (CFOPARK)   2016-01-06 10:51:11
現在在律師事務所及記帳士事務所工作,也在大學兼課,主要負責稅務諮詢及記帳業務。
邊際所得稅率23%,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還有在網路上的資訊之外,如果可以
獲得更多資料,這樣做決策會更有信心。
記帳費用每個月也不會太多,還多了免費的諮詢顧問。
例如把所得的來源多元化,除了薪資所得,公司發放的股利收入之外,
以租賃所得的方式在所得稅上的效果也不一樣。
是不是划得來,都會建議實際精算,再來評估實際節省的成本與增加的費用。
把節省下來的稅務成本也許還夠用來支付所需增加的勞健保勞退成本。也許可以皆大歡喜
合法設立公司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可以免除未來可能發生的職災風險。
例如薪資補償。員工上下班或外出期間最常發生的就是通勤職災。
台灣的民法上及實際案例上的雇用關係不以契約為生效要件。往往是有重大意外之後,
爭議就來了。
設立基金會來節稅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式。
依據事實做決策,建議還是先設算過再評估。
※ 引述《kilmo (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皆是)》之銘言:
: 請問一下,有些不懂之處
: 如果股利收入的這些股票,將來買賣後也有資本利得
: 那本來個人免稅的"資本利得",就變成要課稅了
: 畢竟不可能控制到 要收股利的這些股票,都沒有資本利得產生
: 另外個人所得稅大概平均下來也是23%上下,看原PO的扣除額 (結婚有小孩後扣除額會增)
: 再來房子的部分,用公司組織買房有比較好嗎?
: 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稅率,跟未來的土增稅減免(一生一次、一生一屋、重購退稅等)
: 假如原PO名下只有一處房產的話,放在個人名下還是優惠許多吧
: 雖然公司的部分,地價稅+水電等可以做支出
: 但請問還有其他房產放在公司名下的好處嗎?
: 員工薪資合法申報的話,也會多出其他 勞健保、勞退成本
: 除非員工願意接受"名目減薪"
: 公司的其他增加成本 EX:會計費、公會(不知道投資公司要入什麼公會XD)
: 不知道這樣會划算嗎?
: ※ 引述《DREAMWALK ()》之銘言:
: : 剛好小弟的客戶裡面有幾家投資公司,所以大概解釋一下
: : 證券交易所得明年度開始又不用課了,所以是不是公司幾乎沒差
: : 主要為股利收入的問題。
: : 股利收入若為個人所得,以後持續增加股利收入的情況下,最高稅率可能達到45%
: : 股利收入如果是公司所得,就是17%,還有未分配盈餘加徵10%,約為23%左右(要細算)
: : 所以稅率上應該是公司組織比較划算。
: : 費用列舉上,公司組織之下,買車買房員工薪資等可以列報,個人情況下都不能報
: : 所以稅賦上,公司組織會有優勢
: : 最後,資本利得稅.....這個要在復徵的機會很低了
: : 若有進一步問題在在站內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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