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兄弟間贈與申報問題

作者: suge (中秋節為何要放炮)   2014-12-12 00:38:17
想請問
如果哥哥轉帳200萬給弟弟買房子
沒有超過220萬(無其他贈與)
這樣需要去國稅局辦理相關手續嗎
還是說只要單純轉帳就好,
,另外每年的定義,如果12月贈與,1月就可以再贈與嗎,還是要等到下個12月之後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12-13 03:15:00
一、如果不是需要資金來源的案件,只是單純贈與現金的話,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意旨,是不必申報。二、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為103年度的贈與年度,104年1月1日之後(含當日)就是另一個年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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