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贈與現金繳稅後受贈人返還相關疑問

作者: lusaka (gary.lusifa)   2014-11-25 16:23:39
※ 引述《deanayumi (陽光)》之銘言:
: 各位前輩、大大們您們好~~~
: 請教問題如下:
: 兄弟二人,兄長因事業有成且投資獲利良好,故在積蓄上有不錯的數字。
: 弟弟則是穩定並無特別成就。某日兄長基於愛護照顧弟弟,贈與一千萬元現金,
: 並以匯款方式轉入弟弟個人帳號,事後依規定申報並且繳稅完畢。
: 事隔一年多後,弟弟認為當初受贈雖感欣慰,但因故想要退還贈與金額,
: 如今問題在於退還該金額後是否依然必須申報並繳贈與稅?
: 若不需要,那麼當初兄長所繳之贈與稅是否可退還?
: 還請大大們不吝告知指教 感謝!!
每年每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220萬。(這個額度是給錢的人)
二、夫妻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要贈與多少都沒關係。
三、每年贈與總額不超過220萬可免申報,但建議資金來源及流程一定要做好。(例
如:轉帳匯款單、贈與人及受贈人的銀行存摺封面及轉帳日內頁影本,最好保留。)
規劃:今年(到102年12月31日止)你贈與給你兄弟220萬 ;你贈與220萬給你太太,你太
太再贈與給你兄弟220萬;明年(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你贈與給你兄弟160萬
你可以參照這樣的方式,分期返還
這樣就不用課贈與稅,只是您要考慮一點,當初你的哥哥贈與的時候,是一次性給予,且
有課贈與稅,所以她支出的金額一定是高於1000萬,而您若是用這樣的方式返還,會有一
點耍小聰明的意味,所以您考慮一下吧
贈與相關資料起碼要保留七年。
作者: deanayumi (陽光)   2014-11-25 22:59:00
1感謝大大回答。確實稅是回不來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