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退稅(扣抵)

作者: gaiod (無心插柳..)   2014-09-01 11:38:54
小弟想請教一下,
關於重構折抵報稅所需文件是契稅單跟權狀都要?
所以要有:
售屋的契稅單影本
買屋的契稅單影本
售屋後的新建物權狀影本
買屋的新建物權狀影本
共需要這些證明文件是嗎?售屋的契稅單影本我應該也要跟代書要對嗎?
因為小弟買賣是在同一年度,所以應該是可以直接扣抵,
只是想確認一下,到時候要寄給稅徵機關的證明文件只要上面這些嗎?
還是那些是不必要的,謝謝
※ 引述《lai517 (:))》之銘言:
: 5月報稅:關於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扣抵
: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5/5.html
: 五月份的報稅季節,若您在去年度有售屋,
: 且在售屋的前後兩年內有新購房屋,
: 可以試算是否符合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扣抵。
: 自用住宅關於建物所得稅的退稅(扣抵)要件:
: 1. 出售與重購房屋之所有權人為本人或配偶
: 2. 出售與重購房屋均需為自用住宅
: 3. 兩年內重購(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可)
: 4. 重購房屋之房屋評定現值需大於出售房屋評定現值
: 若只是單純的售屋請看:5月報稅:關於財產交易所得的申報
: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3/06/blog-post.html
: 一般民眾現在多用網路報稅,以下就做簡單的案例說明:
: 若小明102年有出售房屋也有買一間新房屋,在103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
: 用網路報稅的畫面,帶出你的所得與支出後,在所得資料一欄,
: 所得種類的下拉式選單選取財產交易所得,
: 選取出售房屋的直轄市、縣(市)會有不同的稅率
: 找出買屋與賣屋時,分別的契稅單與權狀。
: 選取當時售屋時的所有權人並填入出售房屋的地址,
: 房屋評定現值可從契稅單左下角查到。(後有範例)
: 出售房屋後的新權狀不會在我們手上,若當時代書細心應會幫您留影本,
: 若真的沒有留,那只好到地政機關或網路申請謄本查詢囉。
: 接下來我們要勾選『設算重購自用住宅扣底稅額勾選』
: 來輸入新購房屋的相關資料。重點在一買一賣之間要在兩年內,
: 且重購價格要大於出售價格。
: 出售房屋/重購房屋 完成移轉登記日,可以從建物所有權狀上看出。
: 拿出建物所有權狀,上面登載的『登記日期』就是。
: 輸入完畢之後,按完成登錄,記得在主頁面按『+新增』
: 你的所得資料就會新增上去。
: 在這筆財產交易所得,所得總額是68700,但若您有輸入重購自用住宅資料,
: 也經系統判斷符合的,這筆所得是不會計稅的。
: 不信的話你可以把已經輸入好的資料,把設算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勾選取消勾選。
: 就變成單純申報售屋所得,你就會發現應納稅額增加了!
: 上述的教學是103年5月報稅,若您出售的房屋是102年度的重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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