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所得稅預扣問題

作者: sherryk (三喵夫人)   2014-07-27 19:24:32
※ 引述《elliot771013 (小布)》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倘若八月開始工作,預扣所得的計算也是用月薪*12再扣除( 標準扣除+ 薪資扣除+
: 扶養扣除額) 再除以12嗎? 或者是直接算預計8月到12月的薪水去計算?
預扣所得稅(即薪資所得扣繳)不是這樣算的喔
一般來說有兩種方式
a薪資四萬元以上扣繳百分之五
例如薪資30000 不用扣繳
薪資50000 扣繳2500
薪資80000 扣繳4000
b是按照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來查表計算
詳http://www.ga.ndhu.edu.tw/ezfiles/8/1008/img/773/102taxtable.pdf
例如 薪資30000元 則未達起扣點不用扣繳
薪資50000元 查表是0元
薪資80000元 扣繳2990 若免扣繳申報單填撫養2人則查表為0 撫養1人查表為2150
你可以發現 如果要採用方法b 則先決條件是要先填"免扣繳申報單"
: 另外開始工作的時候會問扶養親屬數目,倘若我先填我扶養我父母,但隔年度發現,
: 由我妹妹來扶養的話,全部的稅會繳比較少。可以做這樣的變動嗎?謝謝各位大大。
既然公司有問你扶養親屬數目 那我假設公司應該是用方法b來扣繳
最後 在隔年1/31前 公司會將你上個年度領的薪資所得,先被預扣的稅款(扣繳稅額)
申報給國稅局 再印成扣繳憑單給你
你則需要在隔年5月份依扣繳憑單上的所得及扣繳稅額
再加上一整年的其他所得,利息所得等等
減掉標準扣除額 薪資扣除額 扶養扣除額 或列舉扣除額等等
最後乘上稅率所計算出來的稅款再減去你去年被預扣的所得稅(扣繳稅額)
才是你五月綜所稅的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無論是使用方法a或方法b 最後計算出來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都相同
只是先前每個月預扣的多還少而已 多扣的部份隔年五月報完稅後國稅局會退稅
反之則繳稅
至於你一開始進公司填的免稅額申報單 不一定要與5月份申報個人綜所稅時的
扶養人數/身份相同 國稅局只看你最後5月份申報的綜所稅正確與否
不會去管你之前申報單上填的扶養人數和後來申報的扶養人數是否相同
畢竟最後五月結算完稅額都要多退少補的呀
作者: ahuai612   2014-07-30 22:10:00
其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也是用原原po說的公式算出來的!"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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