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washwall (Ddd )   2025-02-21 13:58:00
天啊
我至從2年前,就丟掉耳機,隨後再也沒去找耳機了。我覺得還是有一天買一下重新開始使
用比較好,因為我很常在獨處時,不喜歡聽到別人講話的聲音。
例如在吃飯即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我會介意其他人講話的內容。有時某些話會讓人心情變
差很多。
我現在想起有帶耳機的時期啊。 感覺那時候就非常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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