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上次已有對板主所欲網羅的有些認知,但還是有想詢問板主的地方:
我今想在這裡抒發關於A和B的事跟感想,
依照上次歸納的檢驗法
1. 確實有些客觀先發生的事由(並不明顯純我跟A和我跟B間)
2. 特定人:A、B,所以不是特定族群
3. 表達的是觀感,形容詞詞組不會超出下列,如果有不適法的可否挑出哪幾個不行?
(
1.[噁心] 用法:讓人覺得噁心
2.[賤] 用法:讓人覺得賤
3.[糟糕] 用法:讓人覺得很糟糕
4.[白目] 用法:讓人覺得很白目
5.[鴨霸] 用法:讓人覺得很鴨霸
6.[肚爛] 用法:讓人覺得很肚爛
7.[齷齪] 用法:讓人覺得很齷齪
8.[不舒服] 用法: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9.[討厭] 用法:讓人覺得很討厭
10.[自私] 用法:讓人覺得很自私
11.[無恥] 用法:讓人覺得很無恥
12.[卑鄙] 用法:讓人覺得很卑鄙
13.[奸詐] 用法:讓人覺得很奸詐
14.[醜惡] 用法:讓人覺得很醜惡
15.[腦殘] 用法:讓人覺得很腦殘
16.[反感] 用法:讓人覺得很反感
17.[不爽] 用法:讓人覺得很不爽
)
實際的敘述法大概是:
『(敘述A在本板或它板或現實做的某事某事....),我覺得A這樣實在很讓人覺得(噁心/
賤/糟糕..等上述的形容詞)』
請問以這樣形式發表觀感,就不違反板規2以及其他板規,能合法發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