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直接說人噁心,不算侮辱嗎?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9-08-22 22:58:13
『關於偏見問題,其【能明顯可見並非無端衍生】的偏見,那我認為是屬於言論自由的
一環,
不應該限制相關言論發言。
而當使用者發表對於特定族群的言論,為無端衍生之偏見,則認定為歧視言論,依照過

之板規執行相關懲處。』
參照板主附的例子以及上述關於政見的節錄,能稍微了解板主對於板規適用可涵蓋的範
圍。我簡單歸納須符合不屬於歧視與侮辱的條件如下,不知道是否正確:
1.有客觀的先發生的原因。
2.非針對特定族群。
3.屬於個人觀感範圍內。
但只是說,我還是覺得比較該再限制一下,因為1的情況似乎太廣泛,隨便什麼點可能都
可以拿來作為理由。
應該要限定在「純限於兩人之間」的先發生事由,且因此表達的觀感需符合通常的人的
反應才能被判定為不違反板規。
所以變成:
1.兩人間有客觀的先發生的原因。
2.非針對特定族群。
3.屬於個人觀感範圍內。
否則我覺得,我跟被檢舉人之間又沒什麼過節跟交集,推個文也沒惡意就被她講噁心,不太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8-22 23:04:00
質疑別人有無智慧不算過節嗎......?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9-08-22 23:10:00
我覺得沒智慧比較貶低
作者: hcc19880512 (耍笨鴨愛小公主)   2019-08-22 23:11:00
這也你說了算啊,就我看來,我討厭被人說沒智慧呢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9-08-22 23:12:00
我是認同你的做法,但覺得也該"所作"與"所受"合乎適當比例較好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9-08-22 23:32:00
所以你覺得你不噁?我是疑問句喔
作者: Fengyo1963 (卡布)   2019-08-22 23:33:00
那三個人怎麼定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