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查網路看到新聞記者的報導,
說這是常識;
因為是「常識」 (事實上也不過代表大眾大腦裡的東西罷了 ),所以一定是有道理的東
西嗎?
不是把「不法之平等」5個大字,搬上來 就是代表今天這一切都很合理;
舉例來說, 徵稅也是行政行為, 今天如果中華民國政府都不課全國人民的稅,只課你
家的稅。
你會說「哦~!這是不法之平等所以這是OK的!」嗎?
沒有人會吧? 就算郭台銘也不會。
難道「不法之平等」搞出來這種事,也要人接受?請動動腦筋。
搜尋一下已經有比較專業的人在之前有發文了,解釋書275號被記者拿來寫報導就變成你
現在以為的東西。
我的要求,根據這資料是「檢舉」。
http://bit.ly/2Z3z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