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sp89005 (嵐 ~ Arioka Arashi )   2018-03-20 12:35:00
到底是誰規定交通事故要調解三次不成才能告的
現在對方出國了 要是合法直接在國外取得簽証免回國
三次調解後再告 不到庭才通緝 人家在國外早就安居樂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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