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11 20:06:48
※ 引述《QQ890829 (看三小 關你們屁事)》之銘言:
: 推 lpbrother: 保重啊,應該有醫療保險吧 02/11 17:33
: → sp89005: 叫撞我的人賠啊 02/11 17:35
: 推 lpbrother: 還要花很多時間打官司,辛苦了 02/11 17:46
: 這不用打官司啦
: Lp哥肯定沒遇過車禍(?
: 車禍就看是哪方的錯啊
: 如果是對方錯 那對方會找他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做理賠
: 通常車禍齁 保險公司都是全額理賠啦
: 我家人是投保這種的@@
: 不過有過車禍 之後的保單金額似乎會提高
應該是說不見得會進到訴訟程序,
很多比較輕微的車禍甚至是當場就私下和解,
有些車禍誰肇事責任是很清楚的,
如果雙方願意,報警有備案就好,
怎麼進行/願不願意接受賠償主要還是雙方,
只是這類承諾最好當場完成或要留證據,
不然私下和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朋友前一陣子就有發生小擦撞,
最後是先報警,等警察做證據的保留及一些初步的分析,
跟雙方說完,我印象中很清楚,
對方雖然不知道狀況是怎麼發生(通常發生的人當下記憶都會有點模糊),
就包了一個小紅包給我朋友,
當然這是最快的方式,雙方願意都不用去想後續的程序問題,這樣就好.
然後印象中保險的部分(真的是印象,不確定),
除了一些保險之外(好像有分甲級乙級(?)),
基本上保險公司理賠都要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書,
這份鑑定書簡單說就是一個專業意見的參考,
如果進訴訟程序通常也會參酌這份鑑定書的意見,
大致的流程網路有影片,就不多解釋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XJUnEh7uQI
當然也會有遇到很惡劣(?)的人,
感覺就是一副完全不關他的事= =
不接受私下和解程序上就會麻煩很多,
雙方可能要到警局做做筆錄,作為釐清車禍的一項依據,
之後如果還是不願意和解,沒意外就是進訴訟程序,
只是單純車禍事件都是先經過強制調解程序,
在沒辦法和解就是上審判程序(跟強制調解一樣法院見,但程序不同),
之後就是判決,誰贏誰輸一翻兩瞪眼.
只是到審判會是很花時間很花精力的,
我又有一個朋友(?)非常可憐,遇到就是那種人,
被撞到受了算蠻重的傷吧,
對方4X歲,感覺也沒有在怕這些程序的,
好像連慰問都沒有幾次,
最後朋友覺得算了,就到強制調解那關調解QQQQ
我真的覺得這種應該要開吉的才對啊= =
只是很麻煩就是了\( ̄▽ ̄#)﹏﹏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8-02-11 20:09:00
好長ㄛ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8-02-11 20:10:00
有些人就是不怕被吉,法律本來就不是對的一方就會贏的^^
作者: tel7928pin (別問姐的名)   2018-02-11 20:13:00
因為到後來都會叫你私了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8-02-11 20:15:00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2-11 20:19:00
我難過
作者: likebike (小小摺)   2018-02-11 21:15:00
發長篇的好啊 沒人看又能騙稿費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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