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吉人啦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12-02 00:34:43
昨天給了店家一顆星的負評
溝通後我都要了粉專連結準備去撤負評了
結果FB客服最後硬要講一句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哈哈哈哈哈
幹快笑死了
FB啥資料也沒填
他要去哪裡吉人
用哪條吉
我現在偏不要撤評論了
作者: vonannes   2017-12-02 01:57:00
要吉就一定有辦法通知你喔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7-12-02 08:27:00
居然也有店家靠告人賺錢喔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7-12-02 11:46:00
賣什麼的店家?為什麼給他負評?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7-12-02 11:52:00
給評價是公共評論自由空間 抒發自己感覺 負評能告什麼罪?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12-02 12:03:00
很多都喜歡告人威脅給五星啊,評分就好不要評論不然就留我不喜歡就好現在一堆網路賣家跟訟棍一樣,就算知道告不成也喜歡嗆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莫名其妙的話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7-12-02 12:44:00
是我就再上網頁給個負評 理由就是不消負評要吉上法院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7-12-02 13:27:00
就跟他們說 你有權保持沈默,否則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即使後面還有對話,就跟客服態度那樣一直繞圈圈就好了
作者: allsecret (美濃瓜~呱!)   2017-12-02 19:57:00
店家法律常識不怎麼好哦,法律追訴權這個詞才不是這樣用的,嚇嚇不懂的人而已除非你的評論或留言有不實指控或是人身攻擊,不然其實真的沒什麼能告的,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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