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教官報警抓販毒高中生反遭記過 教部:應先

作者: SundaeChou (聖代好吃)   2023-12-21 03:06:55
※ [本文轉錄自 Teacher 看板 #1bWFKJOc ]
作者: wush (wush) 看板: Teacher
標題: [新聞]教官報警抓販毒高中生反遭記過 教部:應先
時間: Tue Dec 19 09:42:41 2023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50109
桃園市翁姓高中教官接獲2學生通報,指有學生販毒、吸毒,翁報警,涉案學生遭法院裁定
羈押。學生家長透過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向市政府陳情,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
翁記過2次,教育部核定處分。翁提申訴、訴願遭駁,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
訴願、申訴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
翁為少校軍訓教官,2019年11月15日接獲2名學生通報校內有學生販售並施用毒品,他報警
抓涉毒學生。但這名學生的家長透過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陳情,認為翁的處置欠當,桃園
市教育局軍訓教官人評會決議記過1次,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該署引用條文所疑
義,再請人評會決議。
人評會2020年5月7日再行決議,以翁姓教官辦理反毒業務與輔導學生方法有違失,依高級
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建議懲處記過2次,並陳報國教署,教育部認為翁違失
顯著,核定記過2次。翁提起申訴未獲變更,提起訴願也遭駁回,因此提行政訴訟。
翁姓教官表示,他是遵照張姓學務主任指示,在與校方討論後決定通知轄區大園分局新坡
派出所,副所長要求他配合,因此破獲販毒、向上溯源,並頒發感謝狀給他,他身為公務
員,依刑法告發應受吹哨者保護,教育部竟懲處他記過2次,應該撤銷。翁批評人評會沒給
他實質陳述意見的機會,且主席、副主席態度惡劣,也拒絕告知懲處理由,他也想問為何
學務主任、輔導室主任、生輔組長、生教組長、班導師、輔導老師、社團課老師都未列入
議處名單?違反比例原則。
教育部則主張翁姓教官已事先取得毒品交易相關證據,但他沒阻止毒品交易,反而安排2名
通報的學生離開課堂、前往校外的毒品交易地點等待,違反教育者「預防勝於補救」、「
教育輔導先於懲處」,也讓學校無法啟動學生輔導機制,構成「輔導服務學生,方法欠當
,有違失」、「執行工作或辦理業務,有顯著疏忽」等懲戒記過事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翁姓教官確實協助警方破案並請警方保護學生,教育部裁量時卻沒
斟酌,且對翁有利的事項也沒調查,教育部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因此撤銷記過2次處分、
訴願決定、申訴決定。
教育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審未盡職權調查義務,判決有可議之處且影響結果,因
事實未明確,還待北高行再釐清,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高等行政訴訟庭更審。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23-12-21 08:42:00
沒阻止毒品交易是大問題吧還用學生釣魚
作者: a9628806 (風戀)   2023-12-21 09:53:00
demo大是正確的
作者: harry801030 (大安海瑟薇)   2023-12-21 10:04:00
教育部已經變成台灣教育最大的禍害
作者: laigtun2406 (菸草啤酒)   2023-12-21 12:21:00
廢掉教育部、廢掉潘文忠,凸!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3-12-21 21:58:00
兩個經驗供參考:1. 某國中藥頭的孩子在學校賣藥,買藥的有學生和學生家長託孩子買,學校的處理方式是嚴禁這個小孩再到學校做這樣的事情(言外之意是出了校門我管不著,別為難人),題外話:這學校學區涵蓋一個大市場,不少孩子都在學校賣家裡東西、接訂單。2.我的畢業學生就讀師大,同宿舍朋友自己批菸草捲菸來賣,買的人也大多都是師大同學。我學生問我:成年人賣菸買菸,怎麼了嗎?讀師大也是吃飯生活的啊。對了,第一個例子最近在團購鞭炮,快過年了在學校販毒絕對不是普遍現象,但認真說起來,教高中的尤其是牛鬼蛇神多的學校,你上個幾次課就可以圈定出一群高風險學生,有的也是很直接跟你講有在吃藥,我同學在某高職夜校學生不只吃藥還在酒店工作希望老師去捧場。基本上老師就當傾聽者就好了。如果是在學校進行買賣,去問學務主任問校長,他們會給你答案,自己直接報警只是讓自己黑掉(應該也不會有人這樣做的)。比較折衷的方法就是像上面第一個學校,嚴厲要求他們不要在學校做這樣的事(有沒有錄音錄影存證我不知道),並告知再這樣做直接報警。(言外之意就是你去外面私下怎麼做自行負責,不要給學校抹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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