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trg8 (sirius)
2019-09-13 19:41:07請問這份公文的意思是
「代理教師可以領11個月的薪水」嗎?
那怎麼有學校還是從今年八月底起聘,
至明年七月一號@@
作者:
ftrg8 (sirius)
2019-09-13 19:58:00作者:
shintin (好好照顧自己)
2019-09-13 20:33:00這寫好看的啦,兼課算鐘點的老師碼都上多少領多少,學校一節都不會多付給你
我記得本來法規是4.5個月 ???不過5.5不就已經超過實際的授課節數了???不過這篇公文完全沒提代理和11個月 原po怎麼解讀的?
作者:
ftrg8 (sirius)
2019-09-13 21:42:00謝謝樓上的各位說明
作者:
Lyhmgk (Lyhmgk)
2019-09-13 21:51:00我實際拿過欸!就是補足5.5個月的薪水(學期末給)
這份公文是全台灣適用?另外,給5.5個月的意思是,遇到國定假日或學校活動停課,學校也要支付鐘點費嗎?
作者:
NingK (檸~)
2019-09-14 02:58:00你沒看到上面寫函嗎,等寫令再說
作者:
ufor (創造人生)
2019-09-14 13:05:00完全沒看到代理跟11個月,邏輯是…………
公文內完全沒提到代理和11個月,原po到底怎麼解讀出這結論的,真心好奇.....
作者:
fulon1 2019-09-14 21:50:00例如兼課一周18堂,代表學期末會補足18堂*4周*5.5個月的錢
但這公文值得討論的點是 以前大鐘點是用4.5個月計算,這公文變成5.5個月 而且也比一學期實際授課還多了
作者: gepenny (阿阿阿) 2019-09-15 00:38:00
臺北市很多學校早就是5.5個月在給了 所以頭尾會跨開學前和結業後的日子
作者:
ufor (創造人生)
2019-09-15 07:57:005.5月是指22週,按月發超鐘點兼課的錢更正按週發超鐘點的兼課費用
作者: Krix (苦力摳俗) 2019-09-15 09:14:00
大家人真好 完全看不出原po在問什麼
作者:
ftrg8 (sirius)
2019-09-15 12:54:00謝謝樓上的各位~
作者: wray (Rayf) 2019-09-15 15:59:00
我忽然懂了,文中一學期5.5個月,二學期就該是11個月,所以八月底到七月初的聘期是不對的,原po應該想表達這樣吧。嗯……這樣推導不太對吧……
作者:
tingbsys (已經十年沒改暱稱)
2019-09-15 18:52:00薪水是薪水,聘期是聘期。但是兼課聘期感覺沒什麼用。
作者:
shintin (好好照顧自己)
2019-09-15 19:22:00我待過的兼課學校根本也沒簽約啊,聘期是什麼,可以吃嗎?講難聽一點要走隨時可走
樓上好嘴,真的有嘗試過說走就走嗎? 教育圈子人家不會傳嗎?
作者:
wtt0331 (怪人退散ˊ_ˋy-~)
2019-09-16 08:25:00我遇過兩個提早離開的兼課耶 不過其中一個是補教老師啦…
作者:
ufor (創造人生)
2019-09-17 07:02:005.5個月,兩學期11個月。文上11個月=實際44週實際44週=實際10個月又1週,剛好跟10個月的聘約差不多八月底~七月初,剛好約10個月又1週,算好好實際44週=308天=10個月又5天=約10月又1週
作者: wray (Rayf) 2019-09-19 00:29:00
幽浮R大: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真是掐得死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