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最近到一所國立學校報到時
人事主任問我為什麼之前代理的那一間國立學校
離職證明上沒有加註是什麼缺
所以這樣就無法提敘
請問是真的嗎?
我的離職證明上只有寫公開招考+服務優良
然後他說光看離職證明也不知道我是否具有該科教師證還是無證代理
我明明就有該科合格教師證~聘期也都是在正常內
待過這麼多間學校~感覺這間學校的人事特別謹慎?
想請問大家現在我該怎麼據理力爭呢?
還是說這位人事是對的?
先謝謝大家幫忙
作者:
oso (深藍)
2017-08-07 22:37:00最省事的方法就是請原校再幫忙開一張還有一般敘薪通知上會寫!如果有,附上應該也可以
感謝樓上大大幫忙,但是我發現連敘薪單上也沒寫代理性質。
代理性質根本不用知道吧 ...能否提敘和哪種缺根本無關 重點是聘期沾滿 然後公開徵選和優良至於有沒有教師證 敘薪通知書上有
作者:
joy1013 (joy)
2017-08-08 14:16:00敘薪通知會註明俸點,而俸點會因是否有教師證而有不同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7-08-08 16:12:00會有虛缺代理無法提敘的想法,可能是虛缺代理常常不是完整一年,例如8/30-6/30這樣,所以就聘期上來說無法直接提敘
作者:
Abill (白焰)
2017-08-08 18:28:00我記得2866專案 有代理缺 那個似乎也不可以提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