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算是勞工,那...請問勞工局一直推廣的文宣中
"勞工局提醒,應徵工作時應注意不任意簽署文件、契約或繳交不明用途的報名費及保證金
,避免掉入詐騙陷阱;此外,雇主要求員工或求職者提供的個人資料,也須與工作相關,
否則就可能觸法。"
裡面有關報名費一事,這個是合法/合理的嗎?
有些學校有收有些學校沒收,有的收五百,目前看到最高收1200
可是,有的代理教師只有一學期或是一學年,七八月不只要花錢報正式考試
還要花錢報代理考試,請問是為什麼呢?
如果代理教師算是勞工,那請問報名費是用來? 為何有的學校沒收有的學校有收?
感覺似乎和勞工局的宣導有所牴觸耶....很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