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老師暑假領不到失業給付 怒吼「我也有小孩要養」
2016年08月05日17:12 蘋果日報
代課老師每年寒暑假都會因為定期契約約滿被迫離職,8月申請失業給付後,9月才能開始
新學期與新合約;但《蘋果》近日接獲多名代課老師投訴,指勞動部今年公布新規定,若
9月確定有新的代課老師工作、或是確定9月將回任原單位繼續擔任代課老師,8月就無法
領取失業給付。對此勞動部回應,此非今年新增,已實施多年,因就業保險是要補助失業
者,若已經確定有工作,就不會是補助範圍。
有民眾向《蘋果》投訴,今年政府增列了新規定,指代課老師因開學後會去考新的代課職
位,所以今年開始無法申請失業給付;民眾廖小姐也投訴,原本代課老師7月離職、8月2
日開始可申請失業給付,再經2星期審查期就可領到,但今年卻改為審查確定後15日內沒
有工作才能領,「根本是衝著代課老師來,課老師也是有家庭的也有小孩要養,為什麼要
一直剝奪我們的權益?」
勞動部表示,此規定自2012年起就已實施,並非從今年開始。代課老師屬定期契約勞工,
約滿失業1個月後(通常是每年8月份)就可進行失業認定,認定通過1個月內經推介尋職2
次失敗,就可申請失業給付。但若代課老師已經確定9月會有新合約工作時,因為已經找
到工作,就無法通過失業認定,就無法領失業給付。
勞動力發展署也澄清,依《就保法》規定,定期契約約滿1個月後,可向就服站提出失業
認定;14天內未找到工作者,第15天就會拿到失業認定資格,就可依此向勞保局申請失業
給付,申請失業給付從審定到入帳,大約需要13~15個工作天,中間若勞工找到工作,也
不會影響當月失業給付的發放,但若勞工進行失業認定時,已經找到新工作,就不會再進
行後續程序。(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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