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教注意事項:
1. 請應考人依公告順序於指定時間(提前20 分鐘)親自到各試場預備區,出示准考證及
身分證明文件(須有照片)辦理報到驗證,試教前15分鐘抽取試教單元,然後回指
定預備席預備。
2. 每位應考人的試教時間15 分鐘,應考人進入考場後(即開始計時),先將准考證交由
工作人員轉交甄選委員簽名後開始試教;第13 分鐘時按一鈴聲提示,第15 分鐘連續按鈴
三下,請應考人立即結束試教演示,並取回准考證離開試場。
3. 幼兒園教師及學前特教教師試教考場提供電子琴,不提供考生事先練習。
4. 試場提供黑板及白色粉筆。
5. 國小音樂試教考場提供鋼琴,不提供考生事先練習。
口試注意事項:
1. 請應考人依公告順序與指定時間(提前10 分鐘)親自到各試場預備區,出示准考證及
身分證明文件(須有照片)辦理報到驗證,完成後到指定預備席等候。
2. 每位應考人的口試時間10 分鐘,應考人進入考場後(即開始計時)先將准考證交由工
作人員轉交甄選委員簽名,並抽取兩支題目籤交給工作人員,由應考人將兩道題目同時打
開並唸出題目,唸完題目將試題交給甄選委員後,由應考人開始回答問題。口試時間第8
分鐘時按一鈴聲提示,第10 分鐘連續按鈴三下,應考人終止回答並領回准考證後離開考
場。
3. 英語專長教師口試應全程以英語問答。
[試教及口試均不得攜帶個人檔案、教具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