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配合政府政令實施的標準,花燈製作教師負責?
以下是桃園市政府公文
http://163.30.49.80/school/data/pub/201505291415270.doc
我做了一個夢,夢中我是一個國小的代課老師
夢到今天學校收到了一紙公文,因明年全國燈會舉辦在桃園,雇請桃園市各級學校需派出
老師去研習,每校至少一組大型花燈及其他小型花燈,經過行政會議,我們學校決定一到
六年級每學年派出2組老師做花燈。←以上是前情提要
我們學年決定抽籤決定做花燈的老師,但我們並非專業,研習兩次就要叫我們做出3公尺
的大型花燈實在強人所難,就算叫我們複製出一模一樣的花燈,也不可能,我們真的不是
專業的技師!
各個學年主任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緊急開會,討論出商請家長會提撥15萬元花燈製作費用
(市場行情價),請業界專業技師幫忙,但是家長會的回應是家長會費需要用在孩子身上,
故反對15萬元的預算!
夢中,我們的結論是用之前的花燈稍作修改,但是明年是猴年,一隻龍型花燈要變成”猴
”年花燈,到最後只能是場笑話….,
以下有幾個夢到的問題
1.我們並非專業花燈製作人員,記得夢中,因為學校沒給我們足夠經費(每組好像只補助
8000元),我們討論各個負責老師集資請外面師傅幫忙,但這樣是不是變相減我們薪水
????
2.夢中詢問過主任,回答是說如果學校沒提供花燈,燈會將會不夠精彩,而市府也會記住
這筆帳,之後的補助款、工程款可能都拿不到,公文中並未提及學校”必須”派出幾組老
師,也沒有規定一定要送出幾組花燈,但是工程款之類的,不是變相的脅迫嗎?? 這算不
算是一種潛規則???市府到最後只能是打腫臉充胖子
以上夢境困擾我很久,不知版上各位老師是否有遇到這樣的經驗,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這只是一場夢,並非影射任何學校及個人
※ 編輯: henrychu (163.30.94.115), 05/29/2015 14: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