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育界的夥伴大家好,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95年畢業,現職是流浪教師,
今年金山地理科備一,
有鑑於今年教甄的窘況,
我用word做成了一個今年各縣市教甄的比較表格,
http://www.uploadable.ch/file/R2F9jbyPMvpQ/103教甄.doc
如上網址,請有興趣的人自行下載。
我想和大家討論的是:
1.為什麼教甄這麼多年了,每年的問題還是一大堆,
教育部有沒有評估收回全國統一舉辦的可能性?
比照地方特考公務人員的模式,由考生選定縣市,
考上還可以綁約數年,避免偏鄉人員流動率過高!
2.每個縣市對於備取人員的候用時效規定差別好大,
準備了一年的考試,考初試和複試付出這麼多時間,
這麼多的費用,只換來一天的備取資格,是否損害
考生權益?是否缺乏考量學生受教權?對於學校則
產生過多的人員流動?最後說偏鄉沒有人要去,才
在大學師培端開公費生?
3.針對某些特殊地區為了補足具備原住民身分的教師,
規定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報考,一方面幾乎沒有篩選
機制(有人來考就能錄取),再方面也擠壓優秀的一
般考生(沒有人來考只能開代理),這樣是真正護衛
原民學生的權益?
4.複試人數和錄取人數的比率,以及分數採計、考試時
間......等等,細細看過每份簡章,越發現簡章各有
漏洞,沒有規定或是規定不清楚,難道都沒有一個良
好的監督機制,可以使教師甄選制度越來越好嗎?
5.代理教師在是比照正式教師的部分,只有在要求工
作內容的時候,一項也不會漏,但是討論到代理教師
的福利,則是比照約聘人員,(事病婚喪)假期短少,
也不能爭取勞基法中的權益(例如第10條:定期契約屆
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
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代理教師不僅不能計算年資,沒工作的兩個月去申請
"失業給付"還會被議論,今年高雄市政府發放新式
"教師服務證",也將代理教師排除在外,教育部(局、處)
只打算把代理教師用過就丟,一點被尊重的感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