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版友分享波士頓的生活心得
讓我回想到前陣子去波士頓玩時
拿到2張交通罰單的故事以及後續的處理到勝訴
相信生活在國外的各位留學生或多或少都會遇到
所以決定寫這篇文章分享給留學版
備註:理論上應該本篇適用全美,但這裡我專指波士頓
背景:
就我那次去波士頓的觀察
波士頓交通執法人員執法的程度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不管是白天晚上或半夜都看的到執法人員在開單
效率應該比紐約市高很多
(這有好有壞,見仁見智,這邊我不做評論,而且也不是本文的重點)
我這邊先聲明
我這兩張違規是事實,我也尊重與理解執法人員開我罰單
犯錯罰款天經地義沒問題
但是執法過程的合理性或是正當性我打了個問號
所以我決定申請上訴
如果有正義魔人可以左轉離開了
我以下做的事情合法又合理
我行使我的權利,政府履行他的義務
罰單1:
我當時把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過夜
下車後沒看到掃街車的看板告示
又好死不死剛好那晚的那一側會掃街
所以隔天一早就看到罰單夾在當風玻璃上
開單的時間就在開始違規的10分鐘內
這裡我要給波士頓交通執法人員一個讚
[我的車] 告示板 告示板
街尾 ↑ ↑ 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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