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議題很有感,
美國的租屋經常收取頗高的押金,
有時甚至索取到等同一個月房租的金額,
此外不曉得是法律真的比較站在房東方,
還是當地人比較敢欺負留學生(也許這比較有可能),
押金很容易被各種詭辯的名目(不限於前文中提到的清潔費)苛扣,
房子住個半年一年,室內必然有一些自然摩擦或耗損的痕跡
(牆上貼海報或掛鉤,撕掉後留爛膠在牆面上那種,當然不在此類自然磨耗之列),
但基本上都無礙於繼續使用和居住的狀態,
不過房東很常用這些說詞霸佔那些押金,
相當好奇根據板上先進們和美國一般民眾打交道的經驗,
此類狀況有法提前避免嗎?
※ 引述《Alina2009 (alina)》之銘言:
: 我和朋友因為在美國留學需求
: 租了一個房子,
: month to month basis
: 房東要求我們搬進去時,
: 需要繳第一個月以及末月的房租,
: 另外還要繳一筆85USD 的清潔費,
: 請問這在美國租房子是正常的收費項目嗎?
: 我們是跟私人的住家租,
: 不是有house manager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