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留學板板規修訂

作者: ron0908 (榮恩)   2020-08-16 22:39:59
2020/08/16 修訂板規如下, 自公布起生效
加重廣告文罰則:
‧1.違反第一條板規者,加重罰則如下
一犯上述任何一條板規者,水桶30天
二犯上述任何一條板規者,永久停權+退文
增加廣告文1-2-b之認定說明:
◆第一條 嚴禁廣告文,以及任何疑似廣告嫌疑的文章
1.廣告文從嚴認定,是否為廣告文由板主判定
2.本條所稱之廣告文定義如下:
a.各類私人營利機構主辦之留學教育展,不論收費與否,一律視為廣告文
b.任何人張貼帶有營利事業相關之介紹、廣告、活動訊息、服務等
c.非營利單位所張貼之收費活動 (ex:大學推廣中心辦的留學團)
d.文章內含有連結/問卷帶有私人營利事業機構訊息與資料
e.其他經板主群討論認定為廣告文之文章
刪除原1-5條, 改為直接套用新罰則:
5.連貼三篇廣告者,以三犯論水桶30天;屢勸無效者,水桶+劣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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