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STEM OPT extension 訴訟目前狀況

作者: costello (重返榮光)   2016-02-12 07:18:34
先感謝原po roy6706 起了個頭,這是個進行中的事件,
明天 2/12/2016 是原本上集 STEM 的最後一天有效日,
也就是說,不管你 EAD 卡上截止日是哪天,只要你是拿
STEM,到 2/13/2016 就變非法工作。
但是… 有後續法院裁定… 讓我接下去說…
後來大概在聖誕節前,12/22/2015 告輸的國土安全部 (DHS),
向法院請求展延 STEM 廢止日 90 天,也就是從 2/12/2016 延
到 5/10/2016,這 90 天讓他們有時間去完善立法程序。
之前告輸就是因為華盛頓技術工人聯合會 (WashTech)
說國土安全部都不照法律來,隨便開放外國理工學生搶工作機會,
依法行政有瑕疵。
然後 法院問 WashTech 說他對展延有什麼意見,
WashTech 說他不同意展延
國土安全部又討價還價說 不展延的話,
數以萬計的 STEM 外國學生 學生老公老婆小孩 和他們僱主都會
受影響,望大人明鑑。
於是 1/23/2016 ,法院裁定,STEM 失效日展延至 5/10/2016
目前國土安全部正在加緊速度立法,因他需要趕在 3/10/2016 前通過並公佈
公佈後 60 天後,也就是 5/10/2016 ,舊法失效,同時新法生效,無縫接軌。
新法和舊法不同的地方在於 STEM 從 17個月變成 24個月,所以對理工學生,
畢業後可留在美國用 OPT 共 36 個月
但是,糾~竟~ 能不能趕得及在 3/10/2016 前立法和公佈呢?
我問學校和律師,他們都說不知道,反正作好 5/10 後 STEM 不能用的打算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拿 STEM 的學生,想知道最新判決和法院動向,請參考 NAFSA 國際教育者協會
http://goo.gl/pL4EFP
※ 引述《roy6706 (wing)》之銘言:
: Blog 原文短網址: http://www.goo.gl/6BybQj
: 今年暑假大家可能有聽到說STEM OPT extension 可能會被取消
: 這對想留下來工作的留學生影響很大(我也是...),講一下目前是個什麼狀況
: 基本簡介:
: OPT:美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進行臨時工作的製度。一般為12個月,
: STEM相個領域可已多17個月(29個月)。
: 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mathematics
: 時間的長短會影響到抽工作簽證的機會多寡,目前因為競爭激烈不一定一次就會中。
: 這法律訴訟哪來的?
: 這是一個華盛頓技術工人聯合會(Washington Alliance of Technology Workers) 告國土安全局(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的法律訴訟。 Washington Alliance of Technology Workers 告DHS 說他們在通過的OPT的時候跟之後的修改程序有問題,應該要取消。
: 在今年暑假(2015) 地區法院說:
: 12月OPT沒問題,但是STEM OPT 17個月應該要取消 ,但因未影響重大,所以目前的STEM OPT可以合法到明年(2016) 2/12 (如果在這個期間DHS都沒有採取任何動作或是上訴,STEM OPT就會在2/13, 2016失效。其實這就是給DHS一個時間讓他們補救。)
: 10/19, 2015 DHS出招:
: 公布了一個新的STEM OPT rules,公開開一個月讓社會評論(剛截止),之後他們會整理各家評論,提交給法院。這邊比較重要的就是他們希望能夠延長STEM OPT從17個月到24個月。(反將一軍?)
: 2/12, 2016 前法院應該在有一個結論,會有三種結果:
: 1. DHS 輸:沒有STEM OPT, 只有原本的12個月OPT ,不過要是輸了應該還能上訴
: 2. 維持原本的STEM OPT 17個月
: 3. 接受新的STEM OPT rules:STEM很開心的可以多24個月
: 如果有錯請推文,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拜託給我24個月!
: Blog 原文短網址: http://www.goo.gl/6BybQj
作者: Ouranos (å—¨)   2016-02-12 07:21:00
大推後續追蹤,謝謝原po!!!
作者: deacon (deacon)   2016-02-12 08:20:00
請問這個意思是新法一定會通過 只是不一定趕得上3/10嗎?
作者: dallasman (達拉斯小牛)   2016-02-12 08:29:00
請問有人知道這個法的立法程序嗎?就算是行政規則..還是需要經過行政機關內部法制程序吧
作者: mscmrsc (肥宅)   2016-02-12 08:43:00
想弱弱地問個問題,如果24個月的法案過了,目前已經在opt extension 裡的會跟著延長嗎?還是現有的用完就沒了?
作者: MIKEmike07 (加油!)   2016-02-12 10:22:00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12 10:43:00
嚴格來說沒有討價還價;dhs要求90天,法院就給了90天,無縮水所以沒有「還價」這件事這是行政命令,嚴格來說不叫做"立法";在三權分立屬於行政權而且DHS在此案中其實並不是告輸,它只是被判程序不合原告對這個結果很不滿意,因為原告其實沒有贏,想要繼續上訴法院已判定DHS有權利用行政命令來延長OPT;只是程序有瑕疵原告認為DHS沒有權利這麼做,所以不滿意;程序瑕疵可以重來現在DHS就是重新照著程序來,而且還把OPT加長,多一些管理
作者: deacon (deacon)   2016-02-12 12:00:00
請問C大 所以是確定會延長OPT 通過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嗎?那原告(WashTech)還有沒有上訴的機會?
作者: dallasman (達拉斯小牛)   2016-02-12 12:23:00
重點是已經進入extention的人,3/10沒公告就糗了WashTech當然可以上訴呀,只是會有什麼其他手段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12 15:23:00
理論上會通過,只看總統的預算管理局(自己人)有沒有批准當然可以上訴,但那也是一年半載以後的事;上訴成功率不大
作者: eric810905 (dreaming)   2016-02-13 09:23:00
作者: ryanlei (雷恩雷)   2016-02-14 21:10:00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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