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nie80168 (方方)》之銘言:
: 去年三月份的一篇關鍵評論網文章在這裡也有一些小小的火花
: 主要是在罵公費生都過太爽又很自私
: 日前教育部在徵詢各界關於調整延緩返國條款的相關意見
: 趁此機會來討論一下 為什麼讓公費生延緩返國服務是必要的
: (現行規定是可以延緩返國)
我也有看到那篇文章,也閱讀了這篇文章,
我的意見啦,延不延緩返國服務應該不是重點,所以我覺得根本應該取消。
《天真》一文是明顯只以美國看世界,有嚴重的偏頗,就不多談。
既然有這個預算,就應該要信任有能力(或運氣?)考取的人。
這些人是素不相識的評審評出來的,那些說別人很爛的,是酸葡萄或很公正也待查。
我覺得應該從兩部份來著手改進這個制度。
一、健全評審的制度
不論是筆試或是面試,只要是人來評大家都不會滿意,無論如何一定會折衷選取。
如果一個人筆試拿很高分,基本上你就得當作他具有一定程度,
術科很強最後沒上的人,就只是表示你要加強筆試,而且術科本來就很主觀。
只是可能公費留考因為評審現在是沒辦法每個學門都請五個大咖來評,
有時候的確會有一些疏漏,但我認為能在某領域到達一定位置的人,
看學生也看很多了,就算不是很熟悉非常冷門領域,也會有一定水準的評判。
有時候評審也會有通盤的考量而採取名額流用,這不是看不到整體的我們可以理解的
二、取消延緩返國服務
很多人是用「拿國家的錢當然要返國服務」作為此項規定的申辯主張。
但坦白說很沒有意義,很多學校教職人員乃至於公務機關,這些人都是拿國家的錢
難道每個人都兢兢業業,為國為民,克盡職守,至死不渝之類的。
你要讓拿公費的人對國家有用,國家就要有個辦法派事情給他們,而不是講這籠統的。
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每年當國家要辦演講、工作營、workshop、研討會時。
一年前先規劃好,通知這些公費的人義務參加貢獻所學,不管到時候你在國內國外,
補助個車馬費,你就得回來服務一到兩個禮拜,你要人返國,國家要給任務啊。
這樣的作法有許多好處,一個是派出去學冷門的專業可以回來教更多的人,
二來拿公費的人也不敢苟且不思進取,或嫁作人婦歸隱山林,因為你得保持專業。
如果落掉了,到時候工作營開天窗應該沒幾個人有那個臉去承受別人鄙夷的眼神。
甚至可以有不盡義務的懲處罰則。而如果有這些工作,傳承與分享是很有意義的
有點良心的人應該都會欣然接受這樣的任務。
國家要把這些公費生當作累積國家智庫的人才庫,需要的時候提取。
文章裡面有一段話:
「我認識一位跨考冷門術科領域,筆試贏過真正有實力的術科人才,
順利拿到公費留美資格,本身不但對該科目沒有半點背景,
連GRE考很多次都考不到門檻分數,爛到申請不上美國任何大學,
現在他想隨便申請個有碩士班的社區大學,決定無論如何,
為了下一代著想,打死都要留在美國工作生根,
但用的可是台灣人民幾百萬的血汗錢!」
這段話本身我就存疑,因為公費的規定是要Top50的大學,社區大學應該是過不了,
所以這整段話根本都白寫的。另外各行各業都有不是憑實力而拿到高位的,
人活著就有機運問題,只要政策定的合理,配套有做到,其他都是各憑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