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10月1日至31日本局受理100年度第2期街頭

作者: banband (祝福也是一種愛)   2011-10-21 10:27:16
10月1日至31日本局受理100年度第2期街頭藝人審議報名連結
 本局100年度第2期「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審議,於100年10月1日至
10月31日(一),本局上班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受理報名。有意成為
街頭藝人的民眾,可在上述期間以書面通訊、網路報名或親至本局服務櫃檯報名。
 臺北市街頭藝人係臺北市政府為鼓勵臺北市藝文活動多元發展,並培養民眾參與藝文
活動,促使藝術文化融入民眾生活,豐富本市公共空間人文風貌,而頒發證照、許可藝人
從事街頭藝文活動。街頭藝人展演場地均為本市之公共空間,基於維護市容、提升街頭
藝文環境,並保障全體市民的應有權益,申請者需經本局審查通過,技藝達到於公開場合
展演之水準,符合足以上街頭演出之成熟度,且展演項目內容適合於街頭表現,方會核發
活動許可證。99年第二期報考組數共281組、通過47組(通過率16.72%),100年第一期
報考組數共278組、通過56組(通過率20.14%)。填寫댊表前,請務必閱讀報名須知,感謝合作!
 100年度第2期街頭藝人許可審議報名表如附件,亦可逕自本局網站下載,詳情請洽街頭
藝術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分機3500、3534,
本局將安排專人受理街頭藝人報名與諮詢事宜。申請資格年限為16歲以上(年滿16歲
以上、未滿20歲的報名者請填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受理
報名。報名時須繳納行政規費:個人組新臺幣500元,團體組(限2~10人)新臺幣1000元
整。
http://0rz.tw/JJC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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