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拍照也喜歡玩明信片。
以前用 ibon 印自己拍的東西,後來找印刷廠少量印製。
明信片標準尺寸,剛好接近流行的相片尺寸 4x6 吋。於是想,
何不直接拿相片當明信片?
直接在後面書寫,或是貼上卡紙再寫,都可以。我習慣額外黏貼卡紙,
雖然實際郵寄測試,原子筆,中性筆,部份廠牌鋼筆墨水,也可以直接
在相紙背面寫字。
想到馬上做,在臉書弄了個專頁,交換相片。
才弄好,想到一個問題...
不管底片數位還是手機,現在還有沒有人在洗相片? :P
跟網友聊,發現有人聽不懂光面或留白邊這些術語什麼意思。
如果你也喜歡拍照,不管相機還是手機,用明信片的方式交換相片,
你會有興趣嗎?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