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 高雄市三民區資源班代理甄選

作者: newcat0606   2023-07-13 20:34:39
高雄市三民區東光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
代理暨代課教師甄選簡章(第二號第 1 次公告)
壹、依據:
教育部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本市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貳、甄選類科、名額、聘任期限:
一、普通科
(一)合理員編缺-五、六年級導師:代理教師正取 5 人,備取若干人(每週上
課 16~22 節,並依學校課務實際排課需要,得彈性調整授課節數) (聘任
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二)依甄試成績及專長分別排入五或六年級擔任導師。
二、健康與體育(控管缺):代理教師正取 1 人,備取若干人 (每週上課 20~24
節,依學校課務實際排課需要,得彈性調整授課節數;並配合特色團隊之協助
工作) (聘任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特教資優班(控管缺): 代理教師正取 1 人,備取若干人 (每週上課 16~22
節,並依學校課務實際排課需要,得彈性調整授課節數) (聘任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四、特教資源班(控管缺): 代理教師正取 1 人,備取若干人 (每週上課 16~22
節,並依學校課務實際排課需要,得彈性調整授課節數) (聘任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1、上開職缺代理(課)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
2、上開職缺為「留職停薪」、「長期病假」、「支援市府」、「兵缺代理」
之ㄧ者,如代理(課)原因不成立或消失時,應即結束聘任。
3、備取人員冊列候用,於同一學年內得由同類科之備取人員中擇優遴補,候
用期滿未獲聘任者,不再聘用。候用期間如有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者,取消
候用資格。
肆、甄選資格:
一、 參加甄選者除需符合基本條件規定外,並依下列人員甄試成績高低擇優錄
取。
1.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普通缺、健體缺)。
具有國民小學資優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特教資優班)。
具有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特教資源班)。
二、 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
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三、 凡未符報考資格條件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如於報名時未及時
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撤銷錄取資格並無條件解聘。
四、 特教資優班代理教師,如具有自然、數學專長及參加科展經驗者尤佳。
伍、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 112 年 7 月 18 日(二)上午 09:00 起至 112 年 7 月 18 日
(二)上午 11:00 止。
二、報名地點:
地址:東光國小 2 樓人事室(高雄市三民區黃興路 206 號)。
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或教務處宋主任。
聯絡電話:07-3839350 轉 51(人事室)或 11(教務處)。
陸、報名方式:
一、 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報名表格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載使用。
網址:http://www.dgps.kh.edu.tw
二、 填寫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並另備1張供甄選證使
用)。
三、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
1、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所具報考資格條件繳交以下文件):
(1)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普通缺、健體缺)。
國民小學資優類合格教師證書(特教資優班)。
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特教資源班)。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報名時若申請不及,
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5、已退伍或免服兵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6、曾修畢特殊教育 3 學分以上或已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54 小時之證明
文件(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
8、備註:請檢附簡歷自傳:一式 3 份,分開裝訂。格式以 A4 直式橫書電腦
繕打;內容為個人學歷、經歷、專長、抱負等簡介。試教教案:一式三
份,分開裝訂,並請依照 108 新課綱教案格式撰寫。
四、領取甄選證:為參加甄試之入場憑證,請妥為保管。
五、報名費: 500 元。
柒、甄試:
一、甄試時間:自 11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二) 下午 1:30 起。
二、甄試地點:另行公告(於 7 月 18 日下午 1 點前在本校校網公告考試順序及地
點)。
三、甄試項目與比例:
口試:40%
試教:60%
四、考試範圍:
(一)普通科:請選擇翰林版五年級數學任一單元試教
(二)健康與體育:請選擇翰林版五年級健體任一「體育」課程單元試教。
(三)特教資優班:請自編單元試教。
(四)特教資源班: 請自編單元試教。
五、試教時請自行攜帶教具。
六、同一科目有數缺時,依甄選成績高低錄取;甄試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
決定錄取名單。
七、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分數 70 分者不予錄取。
八、甄試規定補充說明:
試教:佔總成績 60% 口試:占總成績 40%
1.試教時間:8 分鐘。
2.口試時間 5 分鐘,內容含自我介紹、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服
務精神……等。
3.換場 2 分鐘。
捌、錄取通知:
一、甄選結果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本
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甄試結果公告日期:112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08:00 前。
三、複查成績時間:請於 112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09:00 前親自向本校教
務處申請複查,申請複查成績時,請攜帶甄選證及繳交複查手續費,未備齊
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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