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問「國中循一般管道升高中的身障生,只有身障證明而無鑑輔會鑑定的文號,一樣
可以使用免試入學的加分25%並外加身障名額2%申請嗎?」
因為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之學生: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
。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又根據「108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常見的問與答」
身心障礙學生能以一般生身分參加各種其他升學管道,只要符合以下三點:
1.報名其他升學管道時,請於報名表中勾選特殊生身分。
2.成績達一般生錄取標準者,以一般生身分(內含名額)錄取。
3.若未錄取,再以身心障礙學生身分,採加分25%方式外加名額2%錄取。
PS.本人是國小資源班特教老師,有一位小六高功能自閉症的孩子已通過小六跨階段鑑定
,國中安置班別為「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未來國二下學期重新鑑定時,家長擔心未過
鑑輔會那關,他的孩子是否還能以身心障礙證明的身障生身分使用上述升學管道(包含適
性輔導安置)
在此先謝過解答的特教前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