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模式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8-09-19 17:06:11
再次告知大家檢舉格式,要檢舉他人請依以下檢舉信格式(這在板規裡已經貼很多年了)
檢舉人: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不要叫板主自己去查去看)
最近常有版友因為看不下去另一板友的言論,就叫板主去水桶。
以板主的立場當然就是問「請問他哪一個言論違規」「他犯了哪一條」
有些板友就是不明白這點,寫信來一直說他犯規
那為什麼你說不出他違規哪一條?
問違規證據,就答不出來了,然後要板主幫你找出他違規,
但是你認為他違規的耶,你認為他違規,就寫出他違規的證據呀,哪怕是推文也好吧?
要檢舉填寫「所犯板規」「違規證據」居然提不出來
若兩人爭吵時,他也來檢舉你,板主又要幫他找出你的違規證明?
上法庭告人時,居然不說對方違反哪一條法律,這樣還要法庭怎麼處理?
還有人指稱對方是某人分身,我也感覺很像某人,但是證據呢?
我不能用「你懷疑你是xxx」來判水桶吧?
居然有人因此而不爽,我只能說,你在社會上是這麼做事情的嗎?
請再看一次檢舉格式
檢舉人: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不要叫板主自己去查去看)
你寫不出他違反哪一條,那你為什麼說他違規?
你寫不出他違規的文字與用字,那我們要怎麼判?
你寫不出文章代碼,我們去哪裡找他違規的文章?
不要丟一句,板主你自己不會看嗎?然後建議板主退位,板主是你奴才嗎?
板主若沒發現什麼問題,你自認發現問題想檢舉就請檢舉,板主們會開會討論是否違規。
檢舉制度就是用來給人檢舉的,不然我就不知道世界上為什麼有檢舉這個詞了。
你都拿不出他分身的證據,板主怎麼去幫忙找分身證據?
至於討論聊天,兩位板主目前有事業經營,有空時沒問題,但忙碌時還請體諒無法陪聊。
別說什麼都反應好幾天了,你抱怨板上風氣很正常,
但每個人喜歡的風氣都不一樣,有人要嚴格一點,有人喜歡自由一點,
有人希望抵制外道,有人覺得某人看見的靈異是騙人的,有人覺得那是真的,
我們收取意見,但不是來滿足每個人的喜好。
有些板主看不順眼的言論,沒有違規證據也是無法處置的,
你喊一句就要板主幫你桶人,但坐牢也要寫出犯了什麼罪而坐牢吧。
不是你覺得違規,就可以照做了喔,你要填寫違規證據與所犯板規好嗎?
也不必動不動就說沒能力就下台,沒空管讓賢之類的話,板主不是給人罵出氣的。
捫心自問 現實中你敢這樣說話嗎?到處噴人不好吧?
最後再聲明一次,檢舉格式如下缺一不可,板規都有寫了,沒填檢舉格式就不是檢舉。
檢舉人: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不要叫板主自己去查去看)
貼三次了,不要再說不知道了,謝謝大家配合。
有些推文我看了都累,局中人不更累嗎?
人生短短幾十年,把時間用在更有意義的事上,不是總是紙上相爭。
愛你的人,你愛的人,今天是不是對他語氣重了些,這些不更重要嗎?
作者: czzhf (czzhf)   2018-09-19 17:21:00
想當這版版主算熱心的....
作者: cbugs (liyu)   2018-09-19 17:25:00
推 人生短短幾十年,把時間用在更有意義的事上,不是總是紙上相爭。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18-09-19 17:53:00
就是有人不會看版規,板主真的只是熱心出來幫大家做事,自己沒用心的人別批評板主
作者: greenseason (綠海兒)   2018-09-19 17:59:00
可能以為版主會通靈吧……
作者: gogolee0210 (小羅賓)   2018-09-19 18:12:00
推版主,去告人也是要舉證的
作者: dreeqwens (死四子)   2018-09-19 18:33:00
作者: group543 (就是那個光)   2018-09-19 19:40:00
執念很重啊 泰國鬼牌..人生短短幾十年 還是別以詐騙為生較好 165
作者: czzhf (czzhf)   2018-09-19 21:19:00
設置新版規:一個帳號最多15分鐘內只能回覆10行??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8-09-19 21:58:00
語重心長
作者: group543 (就是那個光)   2018-09-20 00:34:00
嗯嗯.. (猛點頭ing) 這是必要的 !相較於垃圾推文及人生有意義的事來說!有必要限制推文!而且不爽的人來說 直接刪推文 改語意是必須的!不觸犯版規 很重要!該水的就水 水的啦~ y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8-09-20 12:13:00
嗨 樓上Cocolin分身
作者: nanlong (懶龍)   2018-09-21 00:07:00
以前我在管理某討論區 看到大量洗版離題543內容跟推文就主動直接找理由禁了對方。早期是很講法制人權不過容易造成管理者跟正常用戶的困擾~災亂掃除過慢。現都改半專制化~ 版面治安效率高。除非每天文章數量多才靠版友檢舉來協助。
作者: dear0106 (阿貴)   2018-09-22 02:59:00
認同樓上的觀念,做個比喻我打市政專線1999去回報路面坑洞難道我還要附上照片或是我人因為坑洞跌倒受傷才能反應嗎?主動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本就是身為一個管理者的責任與權益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8-09-23 14:22:00
dear 你還不放棄?我問你他有什麼違規 什麼證據,你拿不出來,還一直要我水桶,你覺得違規請提出來哪裡違規啊,我可看不出來呢,是不是我沒有水桶別人就是不理事情啊,你到底要水桶別人犯什麼規你自己都不知道嗎?你說別人怪力亂神,請問哪裡怪力亂神啊,我好好問你你都答不出來,如果不知道別人那句話違規那還是不要整天想水桶別人吧還好意思説回報路面坑洞。回報路面坑洞,卻不提出哪條路有坑洞,這就是你的檢舉方式嗎?科科
作者: dear0106 (阿貴)   2018-09-23 14:30:00
並不是我拿不出來而是你身為板主有沒有在這板上關注這些違規內文就像我舉的例子,我已經說路面不平有坑洞了你堅持說因為你都沒看到,甚至沒經過那條路所以不予處理如果這是你身為板主的態度我也只能祝福你的選擇再重申一次,我無意與你爭論。你認為怎樣做對多數人是有利的就這樣做吧!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8-09-23 14:31:00
總之你就是不舉證 不說明 卻要偏偏想要板友水桶就對了路面?你哪條路都不說怎麼看路面?問你對方哪個言論有問題你說不出來?我沒看出來問題,問你你又不說,你是怎麼回事?是說不出來還是? 你若都說不出對方哪裡違規,就別再堅持水桶別人了。 你這樣不爽誰就丟一個名字要我桶他,問理由都說不出來的,我可是無法理解。
作者: cbugs (liyu)   2018-09-23 14:37:00
dear要改一下,截圖很容易的,不要為難版主。就像推薦人家去看觀音之愛一樣,好歹給個最相關案例連結,這樣人家很容易看到你想要推薦的東西,而不是 你去看觀音之愛 打發,會得不到效果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8-09-23 14:42:00
他連哪篇推文 哪個推文違規都不願意説,就一直叫我水桶人,真不知道怎麼想的,不願意給該不會是其實對方沒有違規吧?去法院告人,卻說不出對方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法官正在問你 對方做了什麼呢?你卻躲躲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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