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長期合作粉絲專頁小編(餐飲/居家)

作者: chivalry10 (給我死心的理由)   2019-10-18 16:50:59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我識數位整合行銷
   公司統編:54343783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56號11F
   公司電話:02-25016870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長期配合美編小編,工作內容包含
1。FB文章主題發想企劃
2。不用自行製作素材,與公司設計討論修改調整
3。每個月最多一次拍攝社群影片時到現場
4。粉專運作及ig熟悉
5。有可能會要求一個月進公司一次會議(1.5小時上下)
◎徵求條件:
請提供作品集,美食與居家生活相關品牌經驗,這是必須的,你要懂得美食和生活才能滿
足我們客戶
◎交件時間:
1.本月底給下個月的主題企劃
2.主體過後提供上半個月的貼文
3.第一週給下個月的貼文
進度可以討論,也可以配合應徵者的時間
◎案件預算:
單一粉絲團預算至少8000,執行內容可以再談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每月5號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希望是有餐廳品牌與生活寢具品牌有相關經驗
⊙備註:
我們很尊重外包夥伴,不會刁來刁去,一起滿足挑剔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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